浙水电协〔2024〕2 号
为促进协会健康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更好的推动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决定开展 2023 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根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浙功组发【2023】3 号)和《浙江省水利厅社团管理办法》(浙水人【2023】16 号) 的有关规定,凡加入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的各市、县(市、区) 行业协会组织的专(兼)职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及秘书处 工作人员均可参加。
二、评选条件
1、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能认真、全面履行会员各项义务;
2、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努力推进当地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
3、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党建和清廉社会组织的活动,认真履行当地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构的相关规定和工作部署;
4、组织带领本行业社会组织参加社会捐助,帮扶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
5、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绿色水电示范区建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小水电清理整改、电站智能化、集约化建设、多能互补、乡村振兴、行业文化建设、农村水电政策调研、水电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运用等方面工作且 工作突出;
6、依法、文明开展行业维权工作并在当地有一定的知名度;
7、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工作,自觉维护农村水电行业形象;
8、为行业协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及正常运作而努力工作,成绩显著;
9、担任行业协会组织专(兼)职工作三年以上;
10、已获得以前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的若再次申报,需间隔两年,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是否同意申报。
三、材料申报
所有参评人员均应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详见附件),一式一份由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上报协会秘书处,无主管部门的由党建领导机关签署意见。
四、时间安排
(一)2024 年 2 月 28 日前,向协会秘书处申报评审材料;
(二)2024 年 3 月 30 日前,协会秘书处组织初审;
(三)经四届理事会审议表决后表彰。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
联系电话:15067102186
电子邮箱:859923971@QQ.com
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
附件
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担任协会职务 | |||||||||
协会名称 | 专(兼)职从事该岗位年限 | |||||||||||
协会地址 |
联系电话 | |||||||||||
主要业绩 | ||||||||||||
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党建领导机关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主要业绩可另附与申报表同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