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
01 完成小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专项行动
● 完成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下的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 抓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全年新增 500 座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
02 积极稳妥推进小水电分类整改
● 沿黄省区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县整改工作指导,严格落实“一站一策”整改措施。
● 其他未完成分类整改的地区要按照既定目标加快组织实施。
● 长江经济带等已完成整改的地区要强化监督检查。
03 督促小水电逐站落实生态流量
● 地方要督促电站完善生态流量泄放监测设施。
● 加强省级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在线随机自抽查。
● 流域管理机构要开展流域内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在线随机抽查。
● 建立和完善生态流量泄放惩戒激励机制。
04 严格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
● 严格创建审核把关,强化中央环保督察、生态警示片等指出问题核查。
● 省级初验要开展全覆盖现场核查,加大部级抽查力度。
● 严格期满延续复核,实施“有进有出”动态管理机制。
● 加大绿色典型宣传力度,积极协调出台激励政策。
05 引导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
● 各地要制定完善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规划。
● 推进小水电智能化改造、集约化运营、物业化管理。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先行先试,建立区域性集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