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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三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日期:2023/5/25 9:54:00 人气: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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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水电协〔2023〕7 号

各会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三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共同努力做好协会工作。

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

2023 年 5 月 25 日


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三届九次理事会会议纪要

2023 年5 月19 日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三届九次理事会在

温州召开,应到会理事 31 名,实到会理事 24 名,符合《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章程》的规定,另有县(市、区)各级水电行业协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浙江省水资源水电中心施银士科长, 温州市水利局运管中心郑晓庆副主任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杨先安理事长主持。

2022 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继续深化之年。我们以党建促会建,以生态文明建设思想为指导,依照协会章程, 锚定全省农村水电行业绿色发展的新目标、新要求,在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机制,不断深化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创建绿色电站,推动农村水电标准化创建,小水电增效扩容,电力体制改革,多能互补试点等方面,做好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工作交流,提供信息服务,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发挥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党建统领,推动协会工作建设

2022 年通过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 不断提升行业协会党建水平。

1、认真贯彻浙江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喜迎二十大,奋进共富路”主题系列活动,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热情传递下去,列入年度协会工作加以宣传。

2、认真学习贯彻浙江省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廉社会组织的有关要求,提高加强社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创建清廉社会组织对于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创新,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认识,为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承办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第二片组专题活动。组织第二片组社会组织党员代表赴富阳走访慰问水电行业老党员省级工匠吴玉泉,听取国家级技能大师吴玉泉谈工匠成长史,交流企业党建工作经验。

4、积极参加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培训。为认真贯彻我省《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培训班上就启动健全完善“提质增效,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改革工作作了详细的介绍,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治理“回头看”检查工作作了部署。这次培训,对于行业协会进一步确保正确发展方向,规范运作管理,提升服务能级,激发功能作用等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5、认真执行省委关于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根据省委书记袁家军就全域全面打造新时代党建高地和清廉建设 高地的要求,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清廉社会组织建设实施 方案,为下一步开展全省社会组织清理整改工作提出了目标要求, 做出工作部署。

二、凝聚各方意见,反映大家共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随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推进,能源结构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新政策、新规则、新举措相继出台,打破原有的体制机制的运行管理模式,冲击着原有的传统管理理念,农村水电行业发展的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对企业自身发展影响较大,对企业经营者的管理理念带来新的挑战,急需得到帮助,用化解矛盾, 理顺思路的办法提升企业解困的能力。我们充分发挥省行业协会政策研究办公室的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工作调研,针对行业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诉求反映量大的问题,政策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加以梳理,通过组织相关专家不断学习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意见,同时积极做好国家能源局、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等政府部门在一些事关影响小水电发展的新政策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回复工作和改善发电企业发展环境提供解困帮扶的工作。先后完成《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修改建议。我们提出:为保障当事人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应明确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召开听证会应邀请相关行业社会组织代表参加;明确社会组织在行政处罚调解纠纷中的作用。

我们从依法治国、生态文明建设、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从我省农村水电建设管理的历史和现状,从依法行政,减政放权,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合法权益的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出发,凝聚各方意见,反映大家共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做好征求意见回复工作的同时,我们还对电站企业反映较为集中,在行业中影响较大的问题如水资源费征收、小水电清理整改后政策补偿机制的建立、下泄流量一站一策标准制定、电站发电峰谷时段调整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一些问题除了通过政策研究室专家群里讨论外, 在疫情防控严密的情况下仍组织了两次调研活动。

去年三月对丽水、衢州两市电网公司对当地小水电发电上网峰谷时段调整试行工作,引发当地行业协会和发电企业的强力反响。我们及时组织工作研讨会,分析试行工作对发电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要求省发改委相关职能部门不再批准延长时段调整试行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就如何化解当前工作困局达成初步意见,同时省行协先后三次与省发改委价格处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反映问题,取得他们的理解与支持。

去年我省遭遇历史罕见的旱情,数月的持续高温干旱气候条件影响,对我省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水库大坝安全、发电企业生产经营带来极大的影响。我们发动各级协会组织了解旱情带来的损失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同时深入旱情严重的青田县实地考察和走访发电企业,汇集大家的反映,提出我们的意见建议, 以《情况反映》形式专报省水利厅。

结合去年下半年一些市县反映小水电发电企业受到税收方式调整的影响,担心给企业增加负担,我们通过走访和电话沟通等方式向省税务局反映情况,了解相关政策。11 月 28 日省行协率泰顺县、开化县、磐安县行业协会领导一行再次前往省税务局,反映当前税收政策执行过程中对小水电行业特别是对小微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反映要求继续实行额定征收的诉求理由,听取省税务局相关部门同志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的解读和省税收工作执行情况的介绍,并递交了省行业协会要求继续实行额定征收政策的请示报告。

去年年底省水利厅为加强对我省小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出台了管理办法,各市、县水电行业协会纷纷反映,对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有关条文提出不同意见,认为没有从我省农村小水电行业的实际出发,搞“一刀切”,不利于企业发展,给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认为该管理办法涉及广大电站企业,应广泛征求意见, 先搞试点,总结成功经验后再作部署。我们及时向省水利厅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作了反映,将各地意见建议收集、梳理,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向省水利厅作了专报。

生态流量标准的制定影响电站企业的生产经营绩效,一直是电站企业关注并反映的主要问题。有关县水电行业协会向省行协反映,该县生态流量泄放核算采集标准不合理,没有贯彻一站一策的原则,电站企业意见大,要求给予帮助反映情况。我们及时联系该县水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商讨如何按照省有关生态流量核算的相关规定精准施策,提出意见建议,使发电企业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经重新审定,有百分之七十的电站获得调整,比原有的核算标准减少近百分之六十的下泄流量。

三、加强宣传交流,提升行业影响力

1、开展工作交流,提升工作水平。我们把工作交流作为推动协会工作,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的有效抓手。利用走访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国际小水电中心、省民政厅、省水利厅相关处室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介绍协会工作情况,听取他们对行业的工作指导,与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浙江省中药材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协会、广东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等省内外相关行业社会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取长补短。我们还通过召开各市县小水电协会组织工作座谈会,利用微信工作群等形式了解工作动态, 交流工作经验,统一思想,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2、积极宣传国际小水电中心、丽水市水电行业协会和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为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进小水电参与碳交易,助推水电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展国际绿证申办工作的实践经验,参与国际小水电中心发起的多能互补专委会工作。积极支持国际小水电中心举办的绿色水电改造及现化化提升技术培训工作,及时通知各会员单位参加培训,提高绿色水电改造技术水平与能力。

3、办好《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通讯》杂志,及时刊登国务院、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党建领导、行业监管单位有关产业发展、行业改革、生态建设、减税降费,绿色发展、社会组织党建管理等涉及农村水电发展,会员单位关注的各类政策法规信息,同时开辟专栏宣传水电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和历史功绩, 回应社会上对水电的错误观点。设立党建园地栏目,突显党建促会建,宣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新要求,介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验。设立会员之窗介绍会员单位创新、改革的新形象,为行业服务的技术实力。去年下半年又对版面、标题、排版、图文色彩等方面进行了一些调整,更好发挥宣传学习信息交流的平台作用, 全年共出刊四期。

4、通过对荣获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事迹和行业工匠精神的宣传,用榜样的力量感召大家,提振行业正能量。全年共宣传 4 个优秀会员单位,4 名先进工作者, 1 名省级工匠。

四、抓组织制度建设,弘扬正能量,提升队伍整体水平

1、严格执行《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理事会理事管理办法》, 按时召开理事会,按照协会章程所规定的议事决策机制与程序, 重大事项必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做好协会换届筹备工作,按照 省社会组织党委关于协会换届的有关要求,就下一届理事单位组 成书面征询全体理事意见,对出任主要领导的候选提名听取行业 监管单位的意见。

2、做好协会的组织建设,把它作为社会组织的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注重吸收优质会员,依照协会章程和《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对申请加入本协会组织的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单位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实情,宣传行业协会章程及各项管理办法,介绍行业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及取得的成绩,2022 年发展新会员 2 家。严格规范会员尊章守规行为,对因机构变动归属变化的 1 家会员单位作了会员资格变动处理。同时严格执行会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省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会费使用情况调查,做好会费收缴工作,缴费率 90%。完成经费使用年度审计工作,完成全省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申报工作。

3、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省政府、省社会组织党工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不信谣,不传谣,克服麻痹思想,及时将防疫工作的要求传递贯彻到全体会员单位,广泛动员各级水电行业协会组织配合当地政府积极有序高质量地参与防疫工作, 把因疫情影响的损失降到最低。

4、开展年度优秀会员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评优创先是我们提升协会组织整体质量,扩大影响力的一个工作抓手,也是规范管理,用先进事迹激励广大会员的需要。全年共评选表彰了杭州杭发发电设备有限公司等 5 家优秀会员单位,朱晓亮等 7 名先进工作者。

会议听取审议 2022 年协会财务收支情况报告。2023 年 2 月委托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对本会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2022 年度业务活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中会会审(2023)第 0117 号]相关内容摘要如下: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协会账面反映资产总计为 731053.31 元,负债合计 0.00 元,净资产合计为 731053.31 元。

会议审议了 2023 年工作要点。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二十周年,以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善社会组织党建引领机制在绿色水电示范区建设,小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小水电可持续发展,多能互补等方面发挥好行业社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社会组织综合党委2023 年党建工作部署, 积极参加“强根壮脉,奋进争先”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工作“六同步”机制,积极参与推进“千社兴乡村, 携手助共富”专项行动。

二、紧紧围绕省委推进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的决策部署。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建设中的独特作用。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配合厅工作专班做好自查自纠, 整改落实工作。

三、开展绿色小水电信息技术推荐交流,推动新技术、新工艺运用,推进小水电站智能化、集约化管理和绿证申办,储能创新。

四、做好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工作。

五、积极申报参与省级社会组织综合评估工作。

六、继续做好协会的组织建设,吸纳优质会员,依照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清退违规会员,严格执行会费管理规定,确保协会经费应收尽收执行到位。

七、开展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做好行业优秀会员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推动企业文化交流活动。

八、办好《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通讯》杂志,搭建行业信息交流平台,完善规范协会工作群的管理。 

九、继续开展工作调研,强化协会政策研究办公室运作功能, 发挥专家作用,为行业发展献计献策。

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工作总结,年度财务收支报告,2023 年协会工作要点。

会议听取秘书处关于 2022 年度协会优秀会员、先进工作者推荐情况介绍,审议通过授予杭州天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县长诏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温州市水电行业协会、温州市龙湾永强供电公司、泰顺县小水电行业协会、浙江松阳谢村源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龙川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7  家会员为2022 年度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优秀会员单位,陈荣华、应晓斌、季胜光、沈必武、谢晓君、张若彤、翁小健 7 位同志为 2022年度浙江省农村水电行业协会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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