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长期坚持基层一线工作,曾被评为省地方水电优秀电力安全监察员、丽水地方水电安全先进工作者、缙云县劳动模范。对电站经营管理、安全生产、推广技术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担任缙云县龙宫洞水力发电厂改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完成龙电改建工程建设, 同时通过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单位省级标准化复评。
2022 年 3 月成立创建绿色小水电工作小组,编制工作计划及总结,建立了绿色小水电建设台账,组织开展绿色小水电建设相关业务培训,开展绿色发展文化建设,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机制等。
严格管理,推动标化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参与水电站合并改革、大中型水库改革、城乡供水一体化改革, 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要求,制定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员工技术素养,确保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累计安全生产运行 10412 天,累计完成发电量 7.1 亿千瓦时。目前创建绿色小水电工作已完成,为创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评审做好充分准备。
支持协会工作,履行会员义务。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为协会组织在宣贯政策,推动生态绿色水电创建、反映电站企业诉求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协会组织建设等方面发挥自身的作用, 履行好副理事长的职责。